济管财金 ( 2020 ] 207 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关千深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
通知
各片区、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期省财政厅印发 了《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办 ( 2020 ) 33号)。为扎实 做好济源示范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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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十分重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制,利用政府采购大数据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拓展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 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措施,完善“银企“对接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健全与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融资机构")的合作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融资通道,促进金融与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发展。 一
( 二)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前 ,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入更多融资机构参与,大幅提升融资规模,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闭环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 府采购预算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协调推进,推进预算综合系统上线实施,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线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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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 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通报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快合 同答订、公告、备案工作进度,为金融机构尽早放贷、中小微企 业尽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提高融资效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 限由法定30日 内压缩至10 日 内, 合同备案时限由 法定 7个工作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 购合同 签订2个工作日内, 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依法公 开政府采 购合同信息, 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公开、有效,为融资 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畅通渠道,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
(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合同融资。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激励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国厗现金管理、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开设财政专户银行选择等工作的考量因素,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府 采购合同 融资工作。
(四)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格式见附件),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 构申请贷款,并告知供应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 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 式。采用电子招标 采购文件 形式的, 要将告知 函嵌入电 子招标采购文件 。
( 五 )着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参与政府 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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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融资的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
多样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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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服务。要合理确定中小微企 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 , 降低中小
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抵押、担保。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中小微企业, 融资机构应在融资额度、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促进中小 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 采购合同融资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精神,支持保市场主体、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监督,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和融资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
(二)建立通报机制。财政部门在每季度初要对各部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开展 情况, 进行通报。对长期没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省财政厅将暂停 与其共享政府采购数据 。
(三)加强宣传引导。财政部门和开展合同融资的融资机构通过组织开展银企座谈会、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向中小微企业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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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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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J 10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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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办公室 2020 年 1 0 月 29 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