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10-11 阅读次数: 】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根据《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招标投标指标跟踪回访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9月19日至10月中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跟踪回访小组,对2022年1月至8月底招投标领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开展实地回访,其中中标企业114家,招标代理机构34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班子成员为主的工作专班,分成3个跟踪回访小组,确定回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全面准确、定期回访”的回访原则,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有效形式进行,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为确保招投标领域企业回访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展企业回访活动中,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活动不走形式。
一、攻坚克难,聚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每个回访小组都从市场主体评价问题中层层筛选出难办、棘手问题作为回访的重头戏,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是否公开透明、重点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有不公苗头倾向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程度是否满意等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中突出问题作为回访的目的。
二、直面问题,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走进企业、深入项目,通过“面对面”沟通、“心连心”座谈,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在回访过程中,要认真记录回访内容及有关意见,并将回访时间、回访意见、回访接待人等情况予以登记,回访结束后,要归纳汇总,建立跟踪档案。
三、便民利民,把企业满意作为回访成功与否的标准。每位回访人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在职责范围内迅速处理和落实,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解决,绝不拖延;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需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解决的,应积极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解决;对获取的意见、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回访单位;针对重点项目出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报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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