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1-17 阅读次数: 】
关于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评审费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
为统一规范评审专家评标评审费发放方式,依据豫采购[2017]9号文相关规定,现就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评标评审费发放方式通知如下:
自2021年11月17日起,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评标评审费发放方式由现场现金发放统一调整为银行转账方式。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打印《专家评标评审费发放表》,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专家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7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评标专家支付评标评审费,并将转账凭证报市交易中心备案。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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