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2-24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1-1182 | ||||
二、项目名称:济源市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46号A座5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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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违法,评审标准综合评价部分违规,未细化量化,技术参数要求倾向于唯一参数设置。投诉请求:要求暂停本项目,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和罚款。”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部分投诉事项成立,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河南健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诉事项; 2、约谈济源市中医院、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被投诉成立的事项,要求其在今后的招标文件制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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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 ||||
202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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