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信息时间:2024-07-0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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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4-07-05 16:17:29反馈时间 :2024-07-05 16:17:29异议类别 :评标结果提交时间:2024-07-02 19:54:12异议内容:某单位:
河南省庚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贵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于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某单位 2024 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6月24日8时30分进行开标、评标。
据2024年6月27日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显示,我公司技术负责人业绩被评定为不满足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未给予加分。
经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再次确认后,我公司认为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技术负责人业绩符合加分要求。
为保障我公司合法权益和评标的公平公正性以及贵单位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特申请对投标文件进行复审。处理结果:贵公司对于某单位 2024 年零星维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的质疑函,我单位于2024年7月2日下午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异议,我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现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为:须提供类似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包括合同封面、协议书、签署页、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开竣工日期、技术负责人等要素的页面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影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为工程竣工报告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其中工程竣工报告实际内容为申请验收报告,提供的两种资料既不是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也不是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不满足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所以质疑事项不成立。
附件:
质疑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