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信息时间:2025-04-19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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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5-04-19 11:40:01反馈时间 :2025-04-19 11:40:01异议类别 :评标结果提交时间:2025-04-17 10:05:50异议内容:1、本项目中结果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朱然峰曾在“孟州市王园线提升工程一标段”担任项目经理,而该项目仍未竣工验收
2、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博学苑项目精装修工程”,据实际情况了解该项目并未竣工,依然有工人在工地进行施工
3、根据公示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中技术标评委2给予中天骏宏建设有限公司得分51.8,远远高于其他公司,且与其他评标专家得分之间有严重的差距。我单位有理由质疑其得分的合理性处理结果:异议事项 1回复:异议不成立。经代理公司询问中天骏宏建设有限公司,中天骏宏建设有限公司出具两份情况说明。一份为“孟州市王园线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人孟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2月10日出具,其主要内容为“因该项目筹措的资金不到位等原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同意贵单位的项目经理朱然峰及相关管理人员等,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或其他另行任职”;另一份为孟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主要内容为“该项目至今依然处于未开工状态”。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根据以上规定,总承包项目经理朱然峰不存在异议所述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事项 2回复:异议不成立。经代理公司查阅中天骏宏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及询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博学苑项目精装修工程为专业承包工程,总包单位为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天骏宏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附有项目验收资料,且此项目已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信息审核单位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各项资料显示完整。综上,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博学苑项目精装修工程不存在并未竣工的情形。
异议事项 3回复:异议不成立。评标专家在评审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打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完成所有的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每个专家都是独立进行评审,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并结合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评分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
若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可以自本答复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关注与监督,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
提疑文件.pdf